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公司”)2001年8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证券代码:600508,证券简称:上海能源),为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贸易、洗选加工、煤矿建设、坑口发电、铝加工、铁路运输、机械制造、职业技术培训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本部拥有3对煤炭生产矿井和1个选煤中心3座选煤厂;外部拥有新疆2对煤炭技改矿井,电力总装机容量444兆瓦,目前正加快推进2×350兆瓦热电厂建设。拥有1个铝板带厂,主要生产单零箔坯料、装饰板箔、高档铝箔坯料、铝合金带等产品。铁路拥有自营铁路181.9公里,与京沪铁路、陇海铁路两大干线直接接轨,年运输能力1300万吨。截至2018年6月,公司资产总额为148亿元,在册职工1.55万人,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煤炭工业质量奖、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十佳企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等荣誉称号;整体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公司按照中煤集团“两商”战略和“稳住本部、优化外部、努力转型、区域融入”要求,确立“4411”转型发展战略,做强做精煤炭、电力、铝业和能源综合服务商4大产业,推进江苏、淮海、新疆、蒙陕4大基地建设,打造转型发展11个品牌项目。
上海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煤电公司”)和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煤业公司”),共同负责公司的新疆基地建设,分别对两对矿井进行改扩建。天山煤电公司规划180万吨/年,一期120万吨/年;鸿新煤业公司规划300万吨/年,一期240万吨/年。两公司煤矿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城南天山中麓呼图壁河两岸,有公路与呼图壁县城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为推进新疆基地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4人,工作地点在天山煤电公司或鸿新煤业公司,具体如下:
1.煤矿通风副总工程师:2人;
2.煤矿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2人。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煤矿通风安全或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专业。
2.在煤矿通风安全或地质测量等部门主管(正科)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者主管(正科)、副主管(副科)任职累计满5(含)年以上。任职经历计算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有多单位、多科室(区队)、多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未能同时具备第1、2条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习煤矿通风安全或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专业学历(上海能源公司在中国矿业大学举办的脱产大专班视同全日制学历),且在煤矿通风安全或地质测量等部门主管(正科)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者主管(正科)、副主管(副科)任职累计满5(含)年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煤矿通风安全或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专业,且履职经历中有在煤矿通风安全或地质测量等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从事技术或者行政管理5年(含)以上,现在主管(正科)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者主管(正科)、副主管(副科)任职累计满5(含)年以上。
4.具备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同职级应聘或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煤炭事业。
7.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8.在境内居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国(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配偶未移居国(境)外,或无配偶其子女未均移居国(境)外。
应聘者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
公司为被聘用人员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个人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组织研究、任前公示、聘用等主要环节。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低于3人的,本岗位终止招聘。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电子版应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3)、业绩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dwzzb600508@163.com。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证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现职务文件扫描件(或翻拍照片)。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
3.证明材料:应聘者需提前准备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随时准备提供给公司审查。
(1)身份、学历和职称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和在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包括成果、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说明事项
(1)公司定期查看报名邮箱,并回复邮件进行确认。应聘者提交报名表后,须保持电话畅通。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4)公司将对报名表及其他材料进行复制存档,并根据需要对招聘的全过程或部分环节进行记录并留存。
(5)公司将报名情况和报名者个人信息视作个人隐私予以保护,不对无关人员透露,恕不再退回。
(6)每位应聘者仅可以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公司调剂。
5.有关声明
(1)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2)被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等待遇按公司政策执行。
(3)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安排,也不承诺户口、住房及其他事项,不负责招聘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4)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16—87275362(周一至周五,8∶30—17∶00)。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庹先生
联系电话:0516—87275301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萧何路1号
附件:1.《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信息表》
2.《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报名表》
3.《上海能源公司岗位招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