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0年5 月20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5 月20日上午8: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仁德路79号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
3.会议主要内容
(1)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
(2)截止201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
5.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0年5月14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随信函或传真同时提供确切的通讯地址。
6.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联系人:戚后勤 黄耀盟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65615
7.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出席委托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出席委托书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